食物安全|食環署近一周巡視逾4500間食物業處所 提出9宗檢控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5/01/20 20:53

最後更新: 2025/01/20 23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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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中包括檢查食物的存放溫度是否符合規定。(政府新聞處圖片)

行動中包括檢查食物的存放溫度是否符合規定。(政府新聞處圖片)

農曆新年將至,食物環境衞生署過去一周派員巡視了全港逾4,500間食物業處所,期間就食物的存放、處理和衞生情況作出即時糾正、警告及衞生建議,並提出9宗檢控,行動仍然繼續。

食物安全中心及環境衞生部聯合加強巡視食物業處所,以保障市民在節日期間的食物安全。食環署發言人今日(20日)表示,農曆新年是市民與親友聚餐的高峰期,故署方已加強巡查食物業處所,特別關注食物的存放、處理和衞生情況,確保符合安全標準及相關法例。如發現違反食物安全或衞生規定的情況,食環署會嚴肅跟進。署方亦已加強與業界溝通,提醒業界遵循良好衞生規範,並推廣對食物安全的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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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發言人指出,巡查範圍涵蓋食物存放和處理的關鍵環節,包括檢查食物的存放溫度是否符合規定,確保冷食保持在攝氏4度或以下,熱食保持在攝氏60度或以上。此外,亦會檢查生熟食物是否分開存放和處理,防止交叉污染,同時確保食物處理人員保持個人衞生,如處理食物前後均須徹底洗手,以減低食物污染的風險。

      食環署呼籲食物業界準備食物時須遵循良好衞生規範,並列出7項建議供業界參考:

      • 處理食物前後應徹底洗手,保持雙手和用具清潔,洗手設施亦應提供充足的梘液
      • 分開貯存及處理生和熟的食物,避免交叉污染
      • 徹底煮熟食物至中心溫度達攝氏75度或以上。如非即時食用,應把已煮熟的食物保持在攝氏60度以上
      • 如需冷凍貯存預先煮熟的食物,應在兩小時內把食物由攝氏60度冷卻至攝氏20度,然後放進冷凍櫃內,在其後四小時內把食物由攝氏20度冷卻至攝氏4度
      • 食物處理人員如感到身體不適,應即時通知管理層,並停止工作
      • 如需清理嘔吐物,應戴上手套,並以稀釋的1比49家用漂白水(以一份含5.25%次氯酸鈉的漂白水加49份水)徹底清洗和消毒染污的地方及物件,事後並須徹底洗手
      • 定期向食物從業人員提供食物安全、環境及個人衞生的培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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